让你看懂民选总统陈述会主要论点

“民选总统制”和“宪法委员会”二词,从年初至今,不时出现在本地媒体,相信大家对这个词已经不陌生。《联合早报》早前整理了宪法委员会检讨民选总统制度的7大要点。

由大法官梅达顺领导的九人宪法委员会,2月展开公共咨询,在为期一个月的咨询阶段收到100多份建议书。其中,委员会邀请19个提呈建议的团体和个人,出席四场公开意见陈述会,进一步向委员会阐述观点。意见陈述会上出现了哪些课题与观点呢?

1
总统候选人门槛:提高? 降低?

按照目前规定,曾担任国会议长、大法官、部长、常任秘书,或是拥有缴足资本1亿元以上的公司主席或总裁。合格人数越多,门槛应不应该调高?

提高资格

  • 符合缴足资本1亿元以上的公司倍增,合格人选也加了几倍
  • 1993年:158家

    2016年:超过2100家

  • 1亿元缴足资本应该调高至5亿元
  • 1991年0.2%顶尖企业--1亿元缴足资本

    2016年0.2%顶尖企业--5亿元缴足资本

  • 不能只是挂名性质的领导人,要在企业里有实际的领导权
  • 不要设定硬标准,每届总统选举前,根据方程式计算缴足资本门槛

降低资格

  • 不应只关注总统财务管理能力,总统除了监护国家储备金,也须团结国民
  • 若总统长期来自权贵圈子,难以与普通百姓产生情感联系
  • 条件若更宽,人选更多元化
  • 将缴足资本门槛下调至5000万元
  • 非内阁政治职务、大学和医院总裁、资深法官和高级公务员等也有资格竞选

2
少数种族获选机会:平等? 平权?

我们是否该为少数种族设计一套机制,确保少数种族代表有机会定期获选为总统?

公平竞争

  • 我国重视种族平等、唯才是用,不该让任何种族有特权
  • 团结多元种族社会,总统不一定得是少数种族人士
  • 不应刻意调整自由公开的选举制度
  • 成立特选委员会,鼓励少数种族优秀人才参选

3
总统顾问理事会职权:维持? 扩大?

总统顾问理事会在拨款法案和委任关键职务时,为总统提供建议。这个理事会的职权是否该扩大?

维持不变

  • 透过限制性标准扩大与巩固企业和政府精英地位,将被视为不惧代表性,也不民主
  • 加强权限将稀释总统源于人民委托的权力,保持现行安排比较恰当

制作: 赖彦志, 何雪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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